思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思南县塘头镇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思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思南县塘头镇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2020-04-20 00:00:00 来源:思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思南县发展和改革关于召开思南县塘头镇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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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思南县塘头镇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参加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57日上午9

地点:思南县塘头镇政府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项目

核定思南县塘头镇集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拟方案:

方案一:

(一)各单位(公司、厂)及干部职工,按单位(公司、厂)、人数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镇人民政府确定。

(二)集镇居民

1、住户,10/月,即120/年。

2、一般商铺门面,15/月,即180/年。

3、早餐店、夜宵店、酒店、宾馆、加工点、理发店20/月,即240/年。

4、休闲、娱乐、KTV、服务场所行业,经营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50/月,即600/;经营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100/月,即1200/

5、宾馆(10间床位以上),40/月,即480/;超出30间床位以上,60/月,即720/

6、洗车、修车,25/月,即300/

7、小型超市,50/月,即600/;大型超市(500平方米以上),200/月,即2400/

8、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按照300元一次性收取。

9集镇范围内的红白喜事一次性收取60/场次

10、场地摊位卫生费,占地3平方米(含3平方米)以下的摊位费收取4/场天,占地3平方米以上的摊位收取6/场天(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摊位不收取垃圾处理费)。

方案二

(一)各单位(公司、厂)及干部职工,按单位(公司、厂)、人数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镇人民政府确定。

(二)集镇居民

1、住户,15/月,即180/年。

2、一般商铺门面,20/月,即240/年。

3、早餐店、夜宵店、酒店、宾馆、加工点、理发店30/月,即360/年。

4、休闲、娱乐、KTV、服务场所行业,经营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60/月,即720/;经营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120/月,即1440/

5、宾馆(10间床位以上),50/月,即600/;超出30间床位以上,70/月,即840/

6、洗车、修车,30/月,即360/

7、小型超市,60/月,即720/;大型超市(500平方米以上),220/月,即2640/

8、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按照400元一次性收取。

9集镇范围内的红白喜事一次性收取80/场次

10、场地摊位卫生费,占地3平方米(含3平方米)以下的摊位费收取6/场天,占地3平方米以上的摊位收取8/场天(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摊位不收取垃圾处理费)。

以上两套拟定方案,请各位代表论证。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5人)

姓 名

单位或住址

1

陈德容

思南县塘头镇人大代表

2

  任雪梅

思南县塘头镇政协委员

3

  莫若祥

思南县塘头镇财政分局

4

 黄  

思南县塘头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5

  姚 

消费者代表

6

  田茂礼

消费者代表

7

  李  

消费者代表

8

  彭永强

消费者代表

9

  彭再蓉

消费者代表

10

  王小江

消费者代表

11

  李永武

消费者代表

12

  余连北

消费者代表

13

  邹代华

消费者代表

14

唐清江

消费者代表

15

  

经营者代表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听证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咨询电话:0856-7222714  

电子邮箱:1832456676@qq.com

特此公告


思南县发展和改革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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