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扶领〔2020〕39号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06-02 16:48:00 来源:松桃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扶贫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松扶领〔202039号

一、编制依据

根据《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农委 省林业厅 省水务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7〕220)、《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2022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编制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资金分类及规模

2020年省下达深度贫困村及非极贫乡镇补助资金1120万元。资金投向为全县30个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

三、资金安排原则

(一)公开透明。安排资金按照“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申报立项。以专家评审结果现场确定。

(二)择优安排。安排资金,坚持“规划先行,调整结构,突出重点,规模发展,推进产业化”的原则,优先扶持积极性高、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地方。

(三)示范带动。项目的选择要突出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重点扶持和示范效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四)整合发展。各乡镇要以乡镇为单位,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申报主体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项目申报方式为:深度贫困村及非极贫乡镇补助资金,固定投向为全县30个深度贫困村,由相关乡镇(街道)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县扶贫办审定后推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申报的项目,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落实到乡镇(街道)、贫困村,并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各乡镇(街道)在使用管理资金时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乡镇(街道)要根据《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安排资金,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用途,否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收回资金。乡镇(街道)完成项目申报、备案后,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并把实施方案作为资金拨付、报账、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必须全覆盖所在村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确保完成当年减贫增收任务。

三是突出贫困农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要在处理好区域发展、产业规模、扶贫精准的前提下,尊重贫困村、贫困农户的扶贫愿意统筹申报,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人对所审批的项目资金负有跟踪问效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人负有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直接责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乡镇(街道)、村必须支持、配合。

运用扶贫资金管理动态监测系统,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及时公布扶贫资金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管。执行乡(镇)财政报账制和“532”报账比例,完善报账手续、简化报账程序、提高报账效率。

六、申报具体要求

(一)2019年深度贫困村及非极贫乡镇补助资金项目固定投向为全县30个深度贫困村,各乡镇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

产业扶贫项目必须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利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实行“三权分置”,量化到村到户,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农户,盈利分配给贫困农户的比例必须占70%以上由村支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分配方案,原则优先用于支付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两无人员”分红

 七、申报工作

(一)报名

1、申报时限:2020325日前。

2、报名方式:乡镇(街道)按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一起推荐申报

3、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辉,联系电话(传真):13885634301

(二)申报评审

1、评审时间

财政扶贫项目计划评审时间:2020415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2、竞争所需材料

参加申报的乡镇报名时发送《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至联系邮箱QQ1091072675@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报财政局

附件:附件:2020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表.xlsx

附件:松扶领【2020】39号 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9年深度贫困村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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