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扶领〔2020〕22号 项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报来《2020年度产业化扶贫项目申报书》收悉,经组织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产业组评审,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此次属提前立项,资金安排总量依据上年中央、省级财政下达资金量预估,立项项目28个(见附表),全部为扶贫产业项目。 二、项目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4月25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到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产业组。 三、项目《实施方案》按《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和《松桃苗族自治县2020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编制。 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 的原则,围绕贫困村、贫困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贫困人口持续增收。 五、投向扶贫产业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采取保底分红加效益分红方式,财政扶贫资金收益的70%用于利益联结建档立卡贫困,原则优先用于建档立卡“两无”人员分红和开发贫困户公益性岗位。 附件:附件:2020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立项审批表.xls 附件:松扶领【2020】22号 关于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桃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