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对我市水厂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抽检检测,根据GB5749-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包括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和一般理化指标等37个项目的检测,现将出厂水、管网水抽检水样水质监测报告(附件1和附件2)公布如下,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5-8522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