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为落后产能,其中,砖瓦轮窑淘汰期为2020年12月31日前,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应立即淘汰。 经对全县砖瓦轮窑进行排查,全县5个乡镇8家企业共有轮窑11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分批的原则,计划11月10日前淘汰拆除轮窑5座,12月10日前淘汰拆除轮窑2座,12月20日前淘汰拆除轮窑4座(具体见附件)。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凡有关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淘汰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均可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工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6日 举报电话:0995-8380290 鄯善县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