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2018]407号)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