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出通告严查疫情期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2020-02-18 08:00:00 来源:坊子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发出通告,疫情防控期间从严从重查处七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这七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包括:从严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倒)垃圾、污水、污物,特别是乱扔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从严查处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活动、派发印刷品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行为;从严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活禽贩卖”“废旧口罩、防护眼镜回收”等内容的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从严查处在室外公共场所贩卖野生动物、活禽、回收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占道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影响城市市容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从严查处危害医院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内燃气、供热设施的行为;严禁将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混入生活垃圾,应作为医护废弃物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加大对上述七类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查处力度,一律按照处罚上限从重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上述各类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可通过12319热线、坊子区城市管理投诉举报平台、坊子城管App等渠道举报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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