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9-12-11 08:00:00 来源:临朐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今年以来我县共录入上报行政许可公示和行政处罚公示(简称双公示)信息 50241条(附件1),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14号)等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公示信息公示工作,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附后)根据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附件2)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确定本部门双公示工作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联络员,并填写双公示联络表(附件3)后于12月3日下午下班前发送到lqshxy@163.com,并请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于3日下班前加入我县双公示联络群(附件4),群内将公布各单位平台用户名、密码。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一是请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2019年度应报未报的双公示信息于12月6日上午下班前按平台操作要求(附件5)上传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是请各部门于每星期四将本单位七日内双公示信息上传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双公示工作已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中营商环境(信用环境)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县信用办将于每月上旬对各部门单位双公示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贺同春、周丽;电话:3211183;

邮箱:lqshxy@163.com。

 

附:      

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名单

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朐分中心

县委办公室(县保密办)、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统战部(县侨办)

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1:全县2019年1-11月双公示信息报送情况表

附件2:部门(单位)权责清单

附件3:双公示工作联络表

附件4:双公示联络群二维码

附件5:临朐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录入操作手册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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