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支持性政策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科室 |
联系人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相关负责人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
县社保中心 |
综合业务科 |
刘春霞15863662028 |
3219501 |
刘文新
1358360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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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
县社保中心 |
综合业务科 |
刘春霞15863662028 |
3219501 |
刘文新
1358360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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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县社保中心 |
工伤保险科 |
张来庆
13806498189 |
3212750 |
刘文新
1358360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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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原为80%,1384元,调整后为1557元)。 |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失业职工服务科 |
黄敏
13562629188 |
3097703 |
王敬涛
1386366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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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疫情期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就业服务科 |
张新生
13869611777 |
3097739 |
王敬涛
1386366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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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实行三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 |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创业服务科 |
洪继香
13806472980 |
3097700 |
王敬涛
1386366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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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指导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潍坊职业培训网络平台”、“青桔创课”平台电脑PC端、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培训与基层平台科 |
宋健
18506369261 |
3097163 |
王敬涛
1386366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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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疫情期间,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潍坊人力资源市场和临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加强与电视台合作,进一步扩大招聘、求职信息覆盖面。
实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高校毕业生等到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人力资源市场科 |
张传江
15153660868 |
3097009 |
王敬涛
1386366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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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全县中型以上企业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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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河
13573657828 |
3097026 |
王学新
1358919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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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序运行,为职工提供无偿援助,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妥善处理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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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河
13573657828 |
3097026 |
王学新1358919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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