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政策落实清单

2020-02-21 08:00:00 来源:临朐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共战疫情,助推发展。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企业尽快复工达产,县人社局将应对疫情支持发展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编制了《县人社局应对疫情政策落实清单》,为查阅使用和享受各项扶持政策提供方便。今后将根据政策增加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策及时落实落地,助力企业打好防控战“疫”。

 

序号 支持性政策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科室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相关负责人
(手机号码)
备注
1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县社保中心 综合业务科 刘春霞15863662028 3219501 刘文新
13583605177
 
2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县社保中心 综合业务科 刘春霞15863662028 3219501 刘文新
13583605177
 
3     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县社保中心 工伤保险科 张来庆
13806498189
3212750 刘文新
13583605177
 
4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原为80%,1384元,调整后为1557元)。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失业职工服务科 黄敏
13562629188
3097703 王敬涛
13863661396
 
5     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疫情期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科 张新生
13869611777
3097739 王敬涛
13863661396
 
6     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生产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创办企业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实行三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科 洪继香
13806472980
3097700 王敬涛
13863661396
 
7     指导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潍坊职业培训网络平台”、“青桔创课”平台电脑PC端、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培训与基层平台科 宋健
18506369261
3097163 王敬涛
13863661396
 
8     在疫情期间,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潍坊人力资源市场和临朐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加强与电视台合作,进一步扩大招聘、求职信息覆盖面。
    实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学校、高校毕业生等到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市场科 张传江
15153660868
3097009 王敬涛
13863661396
 
9     在全县中型以上企业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王振河
13573657828
3097026 王学新
13589190055
 
10     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序运行,为职工提供无偿援助,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妥善处理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王振河
13573657828
3097026 王学新135891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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