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复学事项服务指南

2019-12-27 00:00:00 来源:青州市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办理项名称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复学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办理部门
及科室
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办理
地点
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 咨询
电话
0536-323508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全天 
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及家长
申请条件 1.休学期满,身体恢复健康;
2.休学期满一年,身体未康复,应先办理复学后再续办休学手续。
申请材料 需要1种材料:县级及以上医院康复证明
办理程序 1.家长登录“潍坊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如果第一次使用,须按平台提示注册新用户帐号);
2.家长点击业务办理页面的【新建复学申请】按钮,在弹出的复学申请框中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及复学原因。
3.家长在复学申请框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县级及以上医院康复证明,要求上传的照片清晰度高、正立,如需修改则点击【保存草稿】按钮,如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业务办理申请。在点击【保存草稿】后点击【编辑】按钮可对申请进行修改,申请提交后,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4.学校和教育局对家长提交的业务进行审核,并对审核情况进行反馈;
5.家长接收【教育服务】的短信,提示有新的业务进展时,可检查或反馈办理的转学业务,有如下5种业务状态:
(1)【未提交】您的业务办理申请处于草稿状态,需提交后方可被学校或教育局受理。
(2)【待审核】您的业务办理申请已提交,学校或教育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进行初审。
(3)【已退回】您的业务办理申请已被学校或教育局退回,请查看详情了解具体原因。
(4)【初审通过】您的业务办理申请已通过初步审核,移交省学籍管理平台办理,请关注办理进度通知。
(5)【初审不通过】您的业务办理申请不符合相关业务要求,已被拒绝,请查看详情了解具体原因。
6.初审通过的业务由学校提交到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教育局审批;
7.家长可咨询学校业务完成情况。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家长可咨询转入学校业务完成情况
投诉监督电话 0536-323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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