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扩散风险,现就2020年清明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4月1日至4月6日,市殡仪馆、万安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骨灰撒海、遗体告别等群体性活动。 二、倡导通过家庭追思、撰文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自觉做到少出门、不聚集。 三、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及墓区、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焚烧各种丧葬祭奠用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要求。 四、公安、民政等部门要联合在万安公墓所有路口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人员进入公墓。 清明祭扫,贵在心意,重在文明,为了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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