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2020年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2020-03-11 08:02:00 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作者:文登区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自2020年1月起,王军(化名)同学作为文登首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正式列入保障对象,每月可享受1000元补贴。

  据了解,为着力改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发展、生活条件,文登自今年起正式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今年1月,文登民政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全面摸排“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过逐级调查审核,王军因为父亲视力一级残疾,母亲肢体一级残疾,被确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凡符合“事实无人抚养条件”的儿童,可由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信息核对查验,符合条件的将纳入保障,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相关信息将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规定保障情形发生变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的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民政部门强化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规定保障情形的,将及时终止其保障资格。

  据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出现规定情形的次月起终止其保障资格。儿童本人死亡或失踪的;儿童被依法收养的;失联、失踪父母出现的;父母服刑、戒毒期满或依法恢复人身自由的;父母重新具备抚养能力的;出现其他不符合保障条件情形的。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目前为每人每月1000元,由民政部门按月发放至儿童或者监护人账户。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福利政策;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待遇。

  此外,政府还将在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监护责任、关爱服务等方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帮扶救助。(永芳)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