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19〕91号,以下简称《补助办法》)和省厅、市局《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区企业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文登区境内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 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2019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2019年度较2018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 2.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2019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 3.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按1万元补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1. 联合工作机制。根据《补助办法》,省级、市级及以下财政共同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市级及以下财政负责补助剩余的50%,市级和县级分别负担25%。 2. 申报组织。为方便开展工作,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已根据2018-2019年度研究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相关数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测算,并反馈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我局将通知名单内的企业填写《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不在名单内的企业如果符合条件也可参加申报。 3. 审核推荐。区科技局将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对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助对象,核定省级和市级及以下分别补助金额。 4. 材料报送。10月28日下午17:00前,申报补助资金的企业需报送 (1)《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纸件一式十份; (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至文登区科技局。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申报,申请财政补助的企业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高新科(负责受理工业类企业申报材料),8483718 农社科(负责受理农业、医疗、环保类企业申报材料),8483738 地址:文登区通和路2号卫生大厦18楼
威海市文登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