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

2020-03-07 08:10:00 来源: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作者:文登区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文登在开展的“双包双促”活动中,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下面,一起了解一下意见的具体内容。


文登区关于推进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意见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供给质量,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适用范围

  在文登注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

  二、扶持方向和标准

  (一)品牌建设工作

  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威海市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威海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的个人,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奖励。

  2.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按照《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威政办发〔2019〕2 号)文件规定,市区两级资金 1:1 给予配套奖励。

  3.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地理标志商标、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的单位,按照《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和扶持办法》(威政办发〔2019〕2 号)文件规定,市区两级资金 1:1 给予配套奖励。

  (二)质量基础建设工作

  4.对通过“泰山品质”认证的单位,给予 20 万元奖励。

  5.对利用企业自有实验室申请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单位,给予 5 万元奖励。

  (三)标准化建设工作

  6.对符合《威海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9〕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化项目,按照市区两级资金 1:1给予配套资助。

  7.对主持制定并发布实施团体标准的单位,按其所属协会在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资助。

  8.对引进或取得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注册专家、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单位,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资助。

  三、附则

  (一)奖励资金仅对上年度(或上一届)新获得品牌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同一品牌续展、复评、再认定、再认证等情形不给予奖励。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本意见与此前相关政策扶持意见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意见为准。

  (二)本意见扶持政策,按照《文登区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威文财字〔2020〕18 号)的规定申请、审批,每年度集中认定兑现一次。

  (三)本意见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原《关于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中的《威海市文登区实施品牌战略扶持政策》(威文发〔2018〕23号)同时废止。

  (四)本意见由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