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荔县境内金水河及部分水利工程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2020-12-06 08:00:00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 作者:大荔县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大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荔县境内金水河及部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荔政发〔202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大荔县境内金水河及部分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通告如下:

一、金水河概况

金水河为黄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黄龙县黄龙山,全长70.1公里,流域面积521平方公里。县境内流长10公里,于澄城、合阳县西北方向进入我县东北部两宜镇境内,于下游金水沟口的范家镇金水村、裕西村向东流入黄河。

二、水利工程概况

(一)水库

水库4座,小(1)型1座,为红旗水库;小(2)型3座,分别为兴元水库、双一水库、渭南市东雷抽黄灌区丰润水库。

(二)堤防

金水河现有堤防长度0.621km,堤防级别4级。

(三)灌区

县境内共有市管灌区3个、县管灌区3个,本次通告的3个市管灌区分别是:大荔县境内渭南市东雷抽黄灌区、渭南市东雷二期抽黄灌区、渭南市洛惠渠灌区;3个县管灌区分别是:张下淤灌站灌区、保安屯电灌站灌区、梁家电灌站灌区。

1.渭南市东雷抽黄灌区县境内渠系工程包括7条干渠、9条支渠。7条干渠分别为总干渠大荔段、南西干渠、加西干渠、高西干渠大荔段、高北干渠大荔段、加西退水渠、加西引水渠;9条支渠分别为南西干一支渠、南西干二支渠、加西一支渠、加西二支渠、加西三支渠、高西干一支渠、高西干新二支渠、高北干一支渠、高北干二支渠,长度共计78.86km7条干渠设计流量分别为60m³/s、16m³/s、3.42m³/s、8.03m³/s、6.4m³/s、3.42m³/s、40m³/s;9条支渠设计流量1.02.5m³/s;370处建筑物。

2.渭南市东雷二期抽黄灌区县境内有总干渠、两条退水渠、分干渠及两条支渠共计63.66km,其中,总干渠设计流量40m³/s,汉村退水渠设计流量18m³/s,党川退水渠设计流量40m³/s,分干渠及东西支渠设计流量0.1061.4m³/s;212处建筑物。

3.渭南市洛惠渠灌区(有坝引水)县境内共有干支(分)渠15条,分别为总干渠、东干渠、中干渠、西干渠、东干分渠、东干一支渠、东干二支渠、东干三支渠、东干三支一分渠、东干三支二分渠、中干一分渠、中干二分渠、西干一支渠、西干一支一分渠、西干一支二分渠等,总长度165.5km,设计流量为1.522m³/s;757处建筑物。

4.张下淤灌站灌区渠首1个,渠系工程包括5条干渠,分别为总干渠、一级干渠、二级干渠、三级干渠、四级干渠,总长度13.758km12条支渠分别为:东支渠、西支渠、北一支至北十支,总长度19.71km;总干渠、一级干渠、二级干渠,设计分别流量2.0m³/s、1.6m³/s、1.6m³/s;三级干渠、四级干渠设计流量分别为0.6m³/s、0.4m³/s。支渠12条,设计流量0.070.4m³/s。支渠设计流量0.070.4m³/s;187处建筑物。

5.保安屯电灌站灌区渠首2个,渠系由二条支渠组成,分别为一支渠、二支渠,总长度5.4km,设计流量0.180.33m³/s;24处建筑物。

6.梁家电灌站灌区渠首1个,有干渠3,分别为中干渠、东干渠、西干渠,总长度12.94km,设计流量0.039m³/s;119处建筑物。

三、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金水河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从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护岸地。护岸地从水面外边线向外10米;

金水河河道保护范围:有堤防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米,无堤防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米。

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水库

1.红旗水库为小(1)型,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之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下游从坝脚向下游200m,左右岸从坝端向外50m,溢洪道及泄洪洞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水库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从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向上、下游外延200m,向两侧外延100m;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500m

2.兴元水库为小(2)型,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之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从坝脚向下游100m,左右岸从坝端向外20m,溢洪道及泄洪洞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水库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从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向上、下游外延100m,向两侧外延50m;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3.双一水库为小(2)型,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之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m,下游从坝脚向下游100m,左右岸从坝端向外20m,溢洪道及泄洪洞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水库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从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线向上、下游外延100m,向两侧外延50m;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4.渭南市东雷抽黄灌区丰润水库为小(2)型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库区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之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工程管理范围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50米,下游从坝脚向下游100米,左右岸从坝端向外20米,溢洪道及泄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米;水库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从工程管理范围线向上、下游外扩100米,向两侧外扩50米;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二)堤防

金水河的堤防管理范围为从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向外10米;

金水河的堤防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边线向外100米。

(三)灌区

1.渭南市东雷抽黄灌区县境内总干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岸开口线向外偏移5米,填方段以坡脚线为基准;保护范围按挖方段以管理范围向外偏移15米,填方段以管理范围向外偏移50米;加西退水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岸开口线向外偏移4.5米,填方段以坡脚线为基准;保护范围以管理范围线向外偏移10米;南西干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岸开口线向外偏移4米,填方段以坡脚线为基准;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偏移8米;高北干渠大荔段、高西干渠大荔段管理范围:挖方段渠岸开口线向外偏移3米,填方段以坡脚线为基准;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偏移5米;加西干渠、加西引水渠、9条支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岸开口线向外偏移2.5米,填方段以坡脚线为基准;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偏移4米;其中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隧洞进出口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从开挖线计起,其管理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的2倍确定,洞身段保护范围从隧洞地面投影两侧轮廓线记起,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的2倍确定。

2.渭南市东雷二期抽黄灌区县境内总干渠、退水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道为渠顶两侧4m、填方段渠道为渠堤外坡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6m;分干、支渠管理范围:挖方段渠道为渠顶两侧2m,填方段渠道为渠堤外坡脚;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2.5m;其中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隧洞进出口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从开挖线计起,其管理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的2倍确定,洞身段保护范围从隧洞地面投影两侧轮廓线记起,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的2倍确定。

3.渭南市洛惠渠灌区县境内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挖方渠道),挖方渠道从渠口线计起,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脚线计起,塬边或傍山渠道从开挖线计起,具体根据渠道设计流量划定:设计流量15 m³/s,渠岸宽度2.53.5m;设计流量510 m³/s,渠岸宽度3.54.5m;设计流量1015 m³/s,渠岸宽度45.0m;设计流量1525m³/s,渠岸宽度4.55.5m,且各渠岸宽度不低于现有标准;渠道两侧的护渠林带、专用道路等为管理范围;渠道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具体根据渠道设计流量划定:设计流量15m³/s,保护范围为2.54m;设计流量510 m³/s,保护范围为35m;设计流量1015m³/s,保护范围为46m;设计流量1525 m³/s,保护范围为58m;且各保护范围不低于现有标准;对特殊地段依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或缩小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其中跌水、陡坡、生产桥、分水闸、泄水闸、倒虹、涵洞、测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重点建筑物管理范围按同级渠道划界标准的 12 倍确定。保护范围五号隧洞以洞轴线为准,洞顶地面两侧各500米划定;义井分水闸、党川退水道、南湾退水道、堤浒大渡槽等以及其它重要水工建筑物,均以四周25米划定。

4.张下淤灌站灌区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挖方渠道),挖方渠道管理范围从渠口线计起,两侧向外各2;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脚线计起,管理范围为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m,且管理和保护范围不低于现有标准;其中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

5.保安屯电灌站灌区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挖方渠道),挖方渠道管理范围从渠口线计起,两侧向外各2米;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脚线计起,管理范围为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m,且管理和保护范围不低于现有标准;其中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

6.梁家电灌站灌区渠道管理范围:包括渠道、渠岸(挖方渠道),挖方渠道管理范围从渠口线计起,两侧向外各2米;填方渠道从设计渠堤外坡脚线计起,管理范围为渠堤外坡脚线以内区域,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外延3m,且管理和保护范围不低于现有标准;其中跌水、陡坡、分水闸、泄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同级渠道划定。

五、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通告(公示)自20211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大荔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5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