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对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资产移交启动强制执行

2020-07-03 09:34:00 来源:渭南·临渭 作者:法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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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姣)2020年7月2日上午,临渭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本次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渭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渭南中院判决将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资产由被执行人红星公司移交给渭南产投公司。共涉及约175亩土地和21套房屋,该案因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在进行破产改制后红星公司在2012年运营停产后厂区无人管理,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案件涉及的人员众多,成为了办案法官心中的“老大难”。为了确保此次执行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临渭法院提前制定了实施方案,送达张贴了限期搬离移交公告,前期工作准备工作就绪后在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的协调支持下成立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执行指挥部,下设谈话组、警戒组、执行保障组、现场公证组、释法明理组、新闻报道组、外围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等多个小组,确保此次执行顺利开展。在执行中,公安分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杜桥办、信访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支持执行工作,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执法,渭南广播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

上午九时,临渭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整齐列队,童建军院长作了执行行动动员讲话。随后,根据行动要求各小组各司其职,前往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被执行人红星公司驻地,按照渭南中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内容,强制执行。根据房产证记载,先对一处房产由产投公司人员和红星公司人员当场签字后向申请人产投公司进行了移交,后立即进行了拆除作业。拆除工作结束后,临渭法院还对红星公司占用的办公大楼和一栋四层大楼现场移交给产投公司,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执行中,执行干警能够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树立了良好的临渭法院形象,此次执行行动是临渭法院“飓风”行动的开端,树立了临渭法院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的决心,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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