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和“五一”假期个人防护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5-11 16:34:19 来源:潼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和“五一”假期个人防护

有关事项的通告

潼疫领办发〔2020〕138号

  随着全县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我县部分群众出现思想松懈、防范意识淡化现象,出门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行为日益增多。当前,国外疫情呈大规模爆发趋势,国内个别地方又发生聚集性疫情,加之“五一”期间人员流动大,疫情输入和反弹风险较大。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注意与来返潼人员接触时的安全防护,出门戴口罩、不聚集,在家勤洗手、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

  二、要做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三、要严格遵从疫情防控期间用餐要求。外出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尽量不组织、不参加聚集用餐,减少与外来人员用餐,提倡分餐制。

  四、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要主动配合防疫要求。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扫码、管理,并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触摸公共设施,一定要接触时要及时洗手,不前往人群聚集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立即洗手。

  五、宾馆、超市、餐饮、交通、外卖、美容美发等行业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要求。上班期间要佩戴口罩,与他人交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摘下口罩。要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测温,如身体不适,应停止工作,及时报告和就诊。

  六、要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请大家互相监督、相互提醒,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贡献自己的力量,确保潼关一方净土。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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