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起潼关港口老码头,东至潼关七里村工程23号坝,南邻老310国道和工程背水坡护堤地,北至黄河中心线的东西走向。面积约24.3平方公里。正确处理水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贯彻“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