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一强化三加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20-03-20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做好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强化三加强”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强化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无缝对接工作。逐一核实近期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积极配合监狱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主动作为,利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刑释解教人员信息,与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户籍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村(社区)做好对接,及时向监狱反馈核查信息情况,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无缝对接。

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深入开展排查走访,特别是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走访,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工作、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安定。

三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力度。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引导,对生活、就业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帮助协调相关部门,通过临时救济、生活救助、指导就业、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生活、就业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问题。对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帮助协调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积极与户籍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村(社区)对接协调做好安置工作,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在疫情特殊时期,富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向刑满释放人员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正面教育,帮助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适应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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