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采取“五措施”狠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2020-11-12 00:00:00 来源:网站首页-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系列政策规定,全面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富宁县采取“五措施”全面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行动。自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自然资源部和省、州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后,富宁县委、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召开覆盖县、乡、村、组4级的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乡(镇)相继启动部署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推动落实。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组员组成的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专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分步骤推进实施。对各乡(镇)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工作方法、路径和标准。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督查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以任务派单形式进行督查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注重摸排质量,扎实开展图斑实地核实。明确摸排范围,2013年1月1 日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全县共有疑似问题图斑14032个,分发至各乡(镇)要求每一个图斑都必须实地核实,并做好相关登记和信息采集。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县共上报违建房屋5937宗,其中:住宅类5511宗、公共服务类259宗、产业类169宗。要求各乡(镇)继续开展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分类登记。

四是严格执法监督,采取“零容忍”遏制违法增量。在媒体上公开发布《富宁县关于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理,坚决遏制各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发生。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违治乱工作氛围。利用机关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耕地保护宣传标语,执法车辆巡回检查和宣传,在县城区、各乡(镇)设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营造打违治乱的高压态势和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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