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四举措”抓扶贫车间复工复产保脱贫

2020-03-05 00:00:00 来源:丘北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确保防疫和生产两不误,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丘北县抓好“四项措施”推进扶贫车间复工复产。目前丘北县共有扶贫车间45个,吸纳劳动力就业1734人。截止目前,就业扶贫车间已复工复产12家,带动151人就业,其余车间预计3月上旬全部复工复产。 

一是扶持倾斜促复工。给予一次性创建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建成后,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且具备可持续(1年以上)发展能力,给予乡镇级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补助4万元,村级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补助2万元。给予岗位补贴。吸纳5人(含)以上贫困劳动力在乡镇、村扶贫车间就业,并与其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给予就业扶贫车间1000元一次性奖补,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的贫困劳动力进行岗前培训,并根据培训类别、工种、内容的需要,结合实际给予人均100元至600元的培训补贴。二是出台政策提信心。丘北县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丘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等文件,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指导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防控要求指导企业常态化做好防控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人员摸排、卫生防疫、企业用工、物资运输等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县内生产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三是严防稳控促安心。压实企业和在建项目业主主体责任,在全方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通过企业申请、审核批准、备案三个步骤审批复工复产,同时加强复工复产后企业执行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上岗人员健康体检监测等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用心服务促顺心。对内引导企业自检系好“保险栓”。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认真组织复工复产前全员培训,全覆盖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做到重大隐患不消除绝不开工复工。对外由行业部门“三查三看”再上安全锁。一查企业台账管理,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二查教育培训情况,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举办到位;三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看疫情防控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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