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二是加强民生资金的监管,重点对民政、社保、水利、教育重点领域资金兑现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在岗履职、服务态度等方面,对在岗不履职、服务群众态度冷漠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四是加强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台账明细、公开公示以及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加强村小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从群众的知晓率和具体用途等方面了解掌握情况;六是加强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稿:柏林乡 采编:李 梅 审签:任振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