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对确需新设事业机构和增加事业编制的,采取在全县范围内按需统筹安排调剂分配使用的方式解决;“调”,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月发工资审核制度,做好事业编制调剂,推进全县控编减编工作,建立人员招录聘用和人员调配由组织、人社、财政、编制部门联合审核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超编进人的状况;“改”,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紧紧把握政府机构设置不超规定限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两条底线,并结合实际,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供稿:编 办 采编:李 梅 审签:任振材) 上一篇:西畴县围绕“12345”工作思路抓平安创建显成效[ 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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