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我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也不是村小组干部,面对诱惑,分点拿点也不会有什么事,但却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现我非常后悔,愿接受组织的处理……”西畴县柏林乡三板桥村崩土坎村民小组党员孙学青懊悔地说。
经查:孙学青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在面对原村民小组长韦美金违规私分村小组集体资金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劝阻和制止,反而参与算账、数钱、分钱的全过程,自己也领取了私分的410元集体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3月,孙学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村集体资金不是“唐僧肉”,想分就分,想拿就拿。要严格规范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增强农村党员的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失职失责等问题,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杨国富)
(编辑 侯佑琴)
(排版 李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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