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理念,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的促进了机关效能、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建设。 (一)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定了信息公开方案,由“一把手”直接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负责,由法规科负责审查,监察室负责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规章制度建设更加完善。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我局以中国·洞头信息公开站点为主渠道,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遵循 “谁办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各科室业务工作重,提供的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下一步要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规范性。 2.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急剧上升,处置难度较大。加大对历史问题的自查力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早预判,提前谋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情况2条,涉及国土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二)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情况 全年发布政策解读0个,并且建立文件与解读内容关联,方便群众查找。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2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办复率均达100%,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达到了预期办理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以上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系(电话:0577-6348379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0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