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行政许可批前公告

2020-12-04 08:00:00 来源:洞头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申请人:柯受奎、李春霞

地 址:霓屿街道桐岙村

申请人房屋座落于霓屿街道桐岙村,该户于2020年12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拆扩建。拟批准柯受奎、李春霞建筑占地64.16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3.00米,建筑物总高度9.30米,坡屋顶坡度小于等于30.0度,高度小于2.10米,屋顶露台小于30%,底层室内地坪标高+26.53米(与柯龙娒房平)。

四至如下:(见图)

东南侧:柯受清、黄庆能房

西北侧:柯龙娒、柯位秦、柯大有房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洞头区霓屿街道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原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xxgk.dongtou.gov.cn/)公告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 6346815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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