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公示(2020009号)

2020-12-07 08:00:00 来源:洞头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洞头县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洞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经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和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拟提交区政府批准证书有效期延展,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共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77-59386710

附:1、延展概况表

2、养殖海区界至图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延展概况表

序号

单位

养殖面积

原证书编号

延展期限

1

浙江东一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52.678

公顷

浙洞头县府(海)养证[2019]第00011号

至203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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