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水域滩涂养殖证延展公示(2020009号)
2020-12-07 08:00:00
来源:洞头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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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洞头县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洞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辖区内水域、滩涂养殖管理,经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申请,街道乡镇和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拟提交区政府批准证书有效期延展,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共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77-59386710 附:1、延展概况表 2、养殖海区界至图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延展概况表 序号 | 单位 | 养殖面积 | 原证书编号 | 延展期限 | 1 | 浙江东一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52.678 公顷 | 浙洞头县府(海)养证[2019]第00011号 | 至203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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