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金融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的具体措施》(温政办〔2020〕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贷款实行财政贴息。贷款贴息名单和金额由温州市银保监会提供,并经审核后,现将洞头区符合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来电。 联系电话:0577-63360095、0577-63360096。
附件:洞头区符合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名单汇总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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