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申请人陈碎唐、柯菜英、陈少明、王素珍于2020年11月向我局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0年11月19日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及公众的参与性,现予以公布。 (2)该工程位于霓屿街道正岙村,为拆扩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150.00方米,建筑面积为481.65方米(包括坡屋顶面积),建筑层次为三层,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3.00米,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建筑总高度9.30米(不包括坡屋顶高度)。底层室内地坪标高+64.03米(高原旧房0.20米)。 (3)根据GB50039-200农村防火规范国家标准4.0.4-3的相关要求该工程东侧外墙面积为114.90平方米,外窗面积=8.19平方米≤外墙面积的10%窗墙比,西侧外墙面积为114.90平方米,外窗面积=7.29平方米≤外墙面积的10%窗墙比。 (4)建筑立面主要元素为底层墙体石材贴面,外墙主体颜色为陶土色涂料,坡屋顶以青灰色瓦铺贴。 (5)本公示可登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原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xxgk.dongtou.gov.cn/)公告公示区查询。 (6)采用温州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