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申请人王荣光、叶青花于2020年12月向我局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规划的公平、公正及公众的参与性,现予以公布。 (2)该工程位于大门镇寨楼村,为拆建项目(原旧房拆建面积为141.1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35.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6.00方米(斜坡顶屋面),建筑层次为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3.00米,建筑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建筑总高度9.30米(不包括坡屋顶高度)。底层室内地坪标高按老房+0.40m(74.19)标高为准。 (3)建筑立面主要元素为底层墙体石材贴面,外墙主体颜色为白色涂料,门窗为仿木纹门窗,栏杆为仿木纹栏杆,坡屋顶以青灰色瓦铺贴。 (4)本公示可登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原区国土资源局) 网站(http://xxgk.dongtou.gov.cn/)公告公示区查询。 (5)采用温州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年0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