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余芬建设用地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布

2021-01-11 08:00:00 来源:洞头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申请人:陈余芬

地  址:大门镇小门村

申请人房屋座落于大门镇小门村民原房拆建(根据洞头区村庄布点规划, 限制型村庄),及温州市洞住建(2018)197号文件,该户于2021年01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旧房拆扩建。拟批准陈余芬建筑占地为99.80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斜坡屋面),即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3.00米,建筑物总高度9.30米(坡屋顶坡度小于30度且小于2.10米)。底层室内标高 (79.20)为准。建筑风格: 青瓦、坡顶、白墙、门窗仿木纹理。

四至如下:(见图)

东  侧:空地;

南  侧:道坦。

西  侧:空地。

北  侧: 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原区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xxgk.dongtou.gov.cn/)公告公示区查询。(联系电话:0577 6345844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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