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完成了鹿城区瓯江绕城高速至卧旗山段海塘工程和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隧洞河道工程)的管理范围及保护区划界工作,并通过区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瓯江绕城高速至卧旗山段海塘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实施方案.pdf 温州市瓯江引水鹿城西片配水工程(隧洞河道工程)管理及保护区划界实施方案.pdf 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