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温州添锦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2021-01-21 08:00:00 来源:鹿城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温州添锦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一案,因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温鹿综执[2020]罚先告字第26-0284号)(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添锦运输告知书送达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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