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烟公告[2020]第51号 2020 年11 月1 日,我局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溧宁高速泰顺出口处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到(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77 号烟草大楼4 楼,联系人:刘永雪,联系电话:0577-6759617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泰顺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1日 |
泰烟公告[2020]第51号 2020 年11 月1 日,我局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溧宁高速泰顺出口处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到(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77 号烟草大楼4 楼,联系人:刘永雪,联系电话:0577-6759617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泰顺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