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烟草专卖局 公告

2020-11-02 08:00:00 来源:泰顺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泰烟公告[2020]第51号

2020 年11 月1 日,我局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溧宁高速泰顺出口处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到(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城北路177 号烟草大楼4 楼,联系人:刘永雪,联系电话:0577-6759617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泰顺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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