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峃镇樟山片区城镇建设工程二期-5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1218公顷(46.827亩),其中水田0.9267公顷(13.9005亩)、旱地1.755公顷(26.325亩)、建设用地0.4401公顷(6.601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0 年10月30日公告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了被征地相关各方意见,现将确定的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并将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镇人民政府,二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