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0-12-02 08:00:00 来源:文成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因大峃镇樟山片区城镇建设工程二期-4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凤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157公顷(15.2355亩),其中水田0.0659公顷(0.9885亩)、旱地0.2011公顷(3.0165亩)、林地0.5911公顷(8.8665亩)、建设用地0.1576公顷(2.36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于2020 年10月30日公告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取了被征地相关各方意见,现将确定的凤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并将按此方案予以实施。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峃镇人民政府,凤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