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浙财会〔2020〕41号)要求,相关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请依据以下附件中的流程进行办理。
附件:附件.doc
文成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