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文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管理并在行政执法事权范围内使用。 2、“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适用于文成县交通运输管理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 3、“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或文件使用时,具有与文成县交通运输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附件.pdf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