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县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现开始申报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范围 按照《关于推进全县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19〕34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永政办发〔2020〕16号)及〔2020〕2 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列入永嘉县第一批智能化云平台改造的项目,并已完成改造且未享受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同时,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还需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经信与财政各1份,电子文档发E-mail)。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上述要求,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按A4纸规格书本式装订,分别上报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1份,申报单位应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因项目专家评审采用集中时间评审。(1)每个项目需现场进行云平台演示、财务说明和总结汇报(汇报时间控制5分钟以内,总时间在5-8分钟);(2)申报材料1式4 份,并提供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原件备查。评审时间预计在6月底前,请企业提前做好以上准备; 2、一个项目内容只能一次性申报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内容的项目只能向一个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购置的硬件如进项税额已抵扣,投资额采用不含税价计算。 3、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以后三年有关财政资金的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投资科 黄晓琼 电话:67223652 E-mail: 1305171222@126.com 县财政局:企业科 陈超仁 电话:67028281、67222302 E-mail:yjqyk@163.com 附件: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申请材料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 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补助 申 请 材 料 xxxx公司 二○二○年 月 目 录 一、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 二、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报告书 三、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改造项目 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
第一批永嘉县工业企业智能化云平台 改造项目报告书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一、企业概况 (300字以内) 二、项目实施报告 (1000字以内)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实际进度 3.项目实施成效 三、项目投入清单
注: 1.项目投资额是指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投入的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硬件、软件、云服务等费用。 2.硬件:指支撑智能云平台功能实现的管理和控制的硬件,主要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显示或操作终端、读码设备或视觉识别设备、仪器仪表、网络相关硬件、服务器、PC或台式电脑等相关硬件等。 3.软件:指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应用软件、定制开发软件以及与软件集成相关的技术与服务。 4.云服务:指从云平台服务商或云应用服务商购买的云计算、云存储、云应用等相关云服务。 四、其他证明材料 1.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