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部署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将“三资”管好 管出效益

2020-10-16 08:00:00 来源: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 图1

10月14日下午,蔡甸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就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蔡甸区委副书记、区长郝胜勇出席会议并提工作要求。

会上,侏儒山街、永安街、索河街、玉贤街、消泗乡汇报了前期“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区委巡察办通报了村(居)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监管共性问题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安排了下一阶段工作。为更好地指导规范全区“三资”清理工作,7月1日,区政府印发了《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先后统一规范了《蔡甸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经营合同》《蔡甸区农村土地对外发包(出租)合同》《蔡甸区农村集体水面承包合同》三类合同文本,制发了《关于做好集体“三资”清理中合同分类处置的通知》,下发各街乡(开发区)参照执行。

郝胜勇指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事关农村基层治理,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形象和农村干群关系,事关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根基。区直相关部门、各街乡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郝胜勇强调,要强化“改”,对“三资”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整改到位;要严格“收”,承包租赁费要按合同约定收到位,村集体各项收入明细也要公开到位;要规范“管”,要规范对第三方的监管,人员管理、流程管理要规范到位;要严控“支”,《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已经明确了村级各项支出的限额和标准,各街乡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进一步细化标准,杜绝不合理开支;要严肃“查”,区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财政局、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定期抽查、定期通报,相关部门要及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履”,各区直部门尤其是各街乡党工委、办事处,一定要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将集体“三资”管好,管出效益,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附件: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