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 人民监督员现场提意见检察官办案 人民监督员现场提意见

2020-11-18 08:00:00 来源: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0月27日,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新任人民监督员别绘滔、余阳受邀参加。



区人民检察院就正在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会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制发听取了2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该检察建议针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环湖生鲜市场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制发。

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审查意见后,人民监督员余阳说:“本以为检察院的职责是打击犯罪、保护一方安宁,没想到生鲜市场的问题你们也要监督,检察院的职责范围真的是非常广泛,每一项工作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实实在在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民监督员牛刚、胡娟、陈菲分别就案件的详情进行了提问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10月29日,东西湖区检察院就汝某某故意伤害案、夏某危险驾驶案、华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审查。审查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详细说明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从法律适用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人民监督员牛刚、胡娟、陈菲分别就案件的详情进行了提问,在细致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做出了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意见的决定。

初次履职的人民监督员陈菲表示:“以前对检察院的印象是是公诉席上威严的检察官,今天参加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看到了检察官的细腻柔和的一面,释法说理释放了检察温度,希望以后在履职过程中,解锁更多的检察印象。”



区检察院就汝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会

10月30日,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与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就辖区内停车泊位占用盲道问题进行诉前磋商,人民监督员陈潇、赵鹏昊参会。会上,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调查核实的情况,指出行政机关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人民监督员参与了与行政机关代表的讨论,重点就争议事实、法律适用、监督内容等方面进行磋商。该院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的纸上监督,增强和行政机关的面对面沟通和监督的力度,切实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人民监督员陈潇说:“本次磋商会形式新颖、内容充实、效果明显,可以看出检察院做了大量工作,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诉前状态,达到了解决问题和节省诉讼资源的双赢局面,为你们点赞!”

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赋予检察工作新的内涵。2020年,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实际,截至10月底,全区人民监督员共参加监督案件和出席检务活动45次,参与92人次,其中监督案件33件;参加检务活动12次。先后有换届前8名、换届后1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占人民监督员总数90%。

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力有效落实,让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更好地接受监督,推动我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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