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洪山地域自汉高祖六年(201年)起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均属武昌县管辖。 清朝末年,武昌县下辖乡。乡下辖里,里下设保。保下设甲,在现洪山区境内设南乡和北乡。 民国初期,沿用清末旧制。 1949年11月,武汉市在江南地区设3个郊区;即洪山区、武泰区和挹江区。其中洪山区位于东湖和沙湖之间,区机关驻官园湾1号,辖官园、武珞、沙湖、东亭4乡。 1951年4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和武汉市调整区划,将洪山、武泰、挹江三个郊区合并为武汉市第八区(武昌郊区)。 1952年7月,武汉市撤销第八区(武昌郊区),分设南湖和东湖区。 1955年2月,武汉市将东湖区和武昌县的第七区合并,成立洪山区。 1956年6月,武汉市撤销南湖区将武汉市江南的3个郊区(洪山区、南湖区和青山区)合并为洪山区和青山区。 1958年8月,武汉市将市郊各小郊区撤销;成立了武汉市郊区,区机关驻地在汉口万松园路2号。 1959年2月,又迁至武昌街道口珞喻路6号,即今洪山区机关驻地。 1960年7月,撤销武汉市郊区。 1961年3月,武汉市将洪山区人民公社和关山人民公社合并;恢复行政区建置,成立武汉市洪山区。 1964年8月,武汉市成立洪山和汉桥两个郊区。 1968年2月,洪山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2003年,洪山区委、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协机关迁驻珞狮路318号。(魏晓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