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6﹞2557号),正式命名江汉区为全国10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之一。同时,武汉市成为“十三五”全国37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