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松街召开“关于法律视角下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利益纠纷化解”专题协商会议

2020-11-13 08:00:00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0月22日上午9点,在万松街办事处主任、联络委主任、政协活动召集人金捷的召集哨声下,“关于法律视角下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利益纠纷化解”专题协商会议在万松街“民意零距离”协商议事厅召开,区政协副主席吕照清出席并点评,召集人金捷主持会议。

       会上,金捷首先列出了“拆围墙、拆临时车棚、拆除无证危房”三个法律问题清单。社区书记和居民代表进一步陈述了各自社区内当前改造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现有需打通的围墙数量、需要拆除的车棚数量以及违建房屋中涉及的经济纠纷和权属证明缺失等问题。期望能借助协商平台,拾阶而上,为问题寻找法律依据和支持,形成各方共识。

       参会区政协委员们对照三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条款一一解释,同时结合社区书记和群众困惑给出了建议性回复。

       罗岳委员围绕解决问题的协商主体指出,相关法律条文明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人数、面积“双过半”的业主大会可代表所在小区居民,因此,他建议,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要准备充分,建立各小区执行机构,明确商谈对象,让居民自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回归本位。冷钢委员进一步围绕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提出了要实施问题分级分类处置的建议,维护多数居民公众利益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少数弱势群体要兼济人文关怀,通过多渠道不同措施推动老旧小区改造,让居民共享城市品质提升的成果。唐立宏委员进一步指出,老旧小区改造中各种问题法律关系复杂,业主大会、职能部门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和需通过法律解决的问题要区别对待。因此他建议,共性的问题要找到共性的法律依据,具体的问题则要成立专门的纠纷处置小组,或者是专门的律师来具体应对,防止一刀切、简单化处理。

       围绕权属问题,王胜利委员建议权属要以登记为原则。他针对性提出了实际使用人将公共车棚用于出租做麻将室等经营行为的处置意见。同时他认为,满足居民对安全等各方面需求,理所应当依法推动改造,但兼顾目标利益的一致性,需借助协商、宣传等途径,疏堵并举,达成和谐统一。张如玲、张冬静两位委员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是全心全意为居民谋幸福的好事实事。因此她们共同建议,解决“钉子户”拒拆问题,不仅要依靠法律加快改造进程,更要以人为本,做通思想工作,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充分尊重居民自治和保障居民权益,用真情推动民生工程建设。

       何新权委员针对社区书记和居民代表提出的五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从法律角度有的放矢进行了回应。对围墙拆除,形成新物业管理单元问题,他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和要求;关于无证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他引用了武汉市控查违办法的相关条文,强调要形成联动;关于车棚的拆除,他特别提到,要兼顾生活困难的车棚管理人员的安置问题;关于危房改造,他提到C级危房,应当由权属人负责维修,D级危房应当拆除;针对行政复议期间影响工期的问题,他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关键是结果可承受不可逆转。

       对社区书记和居民代表列出的问题和区政协委员们从法律角度提出的专业化建议,区城管执法局熊楠局长、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李虹局长、区司法局郭华冶副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常辉大队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均现场回应表示,政协搭建的平台,通过面对面协商,为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给予了建设性意见,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倾听民声,创造性开展宣传交流工作,更加注重依法依规推进改造工作开展。

       会议最后,区政协吕照清副主席进行了点评。她指出,本次协商会从法律视角,探索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利益纠纷化解的新途径。活动主题突出、气氛热烈、内容丰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吕照清副主席对推动江汉区“协商在一线”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靠“小切口”解决“大民生”。要从大处着眼,,将协商议政摆在全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中考虑,要从小处着手,对重大问题以小课题、小切口、小现象进行“拆解”。二是将“旁观者”变成“参与者”。让委员和群众站前台、唱主角,引导委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三是让“软协商”发挥“硬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做好协商成果转化,真正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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