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监吊听告字(2021)01 号 经核查,“武汉宇辉汇通贸易有限公司”等1534家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在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九)款之规定,本局拟对上述各类企业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上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021年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定).xlsx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