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区委管理的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镜湖区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二O一八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区工作目标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71个考核责任单位和6个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考核。受区委委托,区人大党组、区政协党组分别对其区人大办、政协办及内设工委、专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现将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好”等次的16个考核责任单位公示如下: 天门山公共服务中心、汀棠公共服务中心、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区招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民法院、区科协、区人大办、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区政协办、区政协提案委、镜湖交警大队。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反映。电话:3122565,3122515。 中共镜湖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