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拟对2016年、20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16名公务员记“三等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张 煜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汪 洋 区审计局局长 张文正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卫 艳 区检察院刑执科科长、公诉科副科长(兼)、 副科级检察员、二级检察官 曹 静 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李梦茹 团区委副书记 胡 伟 范罗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晋月龙 张家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王 燕 方村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张玉录 弋矶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余龙平 赭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毕修清 大砻坊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周梅华 区纪委监委机关四级主任科员 林宝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 军 区信访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玮玮 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反映,电话:3122565,3122515。 中共镜湖区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