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开展新冠核酸检测所需试剂耗材询价工作。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新冠核酸检测试剂、耗材。 2、地址:镜湖区赭山西路24号。 3、内容:新冠核酸检测试剂、耗材(详见附表)。 二、申请资格要求及筛选 根据以下要求筛选3家及以上供应商开展询价工作: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的商品需符合检验的工作要求;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人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方式及结果 1、询价方式:采取公开询价形式,选择每种产品单价最低的供应商。 2、询价结果:现场询价后,询价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告。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按“报价单”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商品的详细报价等,报价金额应包含税价。 2.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件印、报价单、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的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试剂耗材按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递交到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拆封询价。 2、递交地点: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联系人:钱瑞罡。 联系电话:0553-5865108。 镜湖区疾控中心 2020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