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工作举措>的通知》(厅〔2019〕41号 )精神,请我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缴、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原安置单位或乡镇(街道)申请补缴。 一、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外地社保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二、申请登记单位: 1、安排工作的,向原安置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2、因原安置单位改制等原因无法确定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原因的,向安置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0月8日 咨询电话: 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3-5882209 沈巷镇0553-5366009 二坝镇0553-6660494 汤沟镇0553-6677047 白茆镇0553-6370003 清水街道0553-8291650 湾里街道0553-5811015 官陡街道0553-5856126 四褐山街道0553-5801505 裕溪口街道0553-51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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