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小花山墓区和江冲墓区的管理,确保清明期间有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祭祀环境,籍山镇联合县交管大队,特作出如下公告: ...
根据《南陵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南住办[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现将符合我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申请条件的61户申请对象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力度,促进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致富,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南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金融办〔2017〕5号)文件精神和历年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情况,由各承贷银行初审、汇总后,并经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第一季度第二批农村商业银行贴息户数为686户、金额256762.65元,贴息利率为4.35%,现将我县第一季度第二批农村商业银行拟贴息名单和资金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南陵县2019年第五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总面积7.978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8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57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拨我县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3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7万元,省级资金12万元。...
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需要,南陵县基层医疗机构一线急需补充医护工作人员,现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皖组通字[2020] 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办批准,基层医疗机构拟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简化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依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分配2020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环财〔2020〕65号)及《芜湖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39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会同3名专家(张贻焘、刘俊岭、何德炬)对各相关申请项目资金企业进行现场勘验。...
根据《2020年南陵县从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对2020年南陵县从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予以公布。...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25人次申请人符合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